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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李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研究决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批复:

  李剑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主任;

  宋语健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副主任;

  和小平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卫东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调研员;

  夏喜梅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副调研员。

  何燕宁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处长;

  赵润喜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副调研员。

  哈伦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郭萍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凤录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郝庆文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付叔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王文生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科技监测处处长;

  张凤兰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科技监测处副处长;

  李铁锁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科技监测处调研员。

  王龙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李利平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副处长;

  韦和章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勤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调研员。

  李亚威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张利文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

  田永莉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赵福全同志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调研员。

  王树晓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监督管理处处长;

  巴雅尔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曹江营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监督管理处调研员。

  莫晓莲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张俊枝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建华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调研员;

  陈秉章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副调研员。

  赵军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乌日娜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福英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调研员;

  邢荣斌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调研员。

  范树阳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利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副处长;

  北雪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管理处调研员;

  康永飞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管理处调研员;

  银志珩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副调研员。

  周云强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阿永嘎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新提拔的同志任职时间自2010年4月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算。

  请相关部门于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编制和工资划转手续。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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