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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厅长在全区环保系统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环保事业发展大局 务求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在全区环保系统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苏青 (2011年4月25日) 同志们: 年初以来,中纪委、国务院和环保部、自治区相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分别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重要部署,这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坚决惩治腐败、抓好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这次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区环保系统2O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区环保系统各级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厅党组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分析总结了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全面安排部署了2010年各项工作。厅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下发《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按照主要领导要对党风廉政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的要求,厅党组书记2010年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共批示15次,召开5次专题会议。班子其他成员也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行政业务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13个大项,使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做。 各盟市环保局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开展工作。呼市、通辽市环保局专门召开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的会议,制订下发了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等多项文件和制度,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全区各级环保系统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学习宣传《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切实提高环保系统人员自觉抵制腐败的意识,厅党组将3月份确定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邀请专家做廉政专题讲座、召开新任领导干部任职集体廉政谈话会、汇编下发廉政教育学习材料、利用厅信息平台向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手机,每周发送两条题材各异的廉政警示短信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手段,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全区环保系统开展廉政教育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内蒙古环科院在年中召开了“爱岗敬业,提高职业道德”主题演讲会。院党总支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三个绝不能”,即绝不能损害群众利益、绝不能助长不正之风、决不能玷污环保形象;;内蒙古评估中心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管理中,教育环评人员要始终牢记廉洁自律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评估工作;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制定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意见》,把廉政文化融入机关各项工作中,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确保权力规范使用 针对环保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和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全区各级环保部门都采取了相应对策和防范措施。厅党组把“环评审批、环保核查、行政处罚、排污费核收、监测取样、专项资金分配、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八个环节确定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和行政审批程序。一是实行项目公开审批。坚持建设项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审批制度,在审查过程中高度重视项目评估中的专家论证和民意调查意见,并对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网上公示。二是实行干部公开选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组织程序,及时公布干部选任的各项要求,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参与人员的范围,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2010年对3名处级干部岗位采取了公开竞争上岗,并对重点岗位进行了轮岗。同时,对新增8个公务员岗位全部采取了公开考录,没有一个厅领导班子成员的亲属和推荐的人员。三是实行资金规范办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资金的用途,集体确定投向,并对投放的资金采取专家论证、网上公示等办法,确保资金重点投向环保能力建设、污染减排、污染治理方面。对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四是实行处罚公开裁量。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坚持上限处罚,从而杜绝权力滥用、随意进行处罚现象的发生。 各地切实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包头市环保局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备。通过制定《政务工作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前置审查、监督及管理;呼市环保局制定实行了《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有力地约束和规范各级干部廉政行为;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环保局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制定《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自查表》、《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进一步完善了权力运行监督制度。 (四)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工作,做到勤俭办公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厅党组重点抓了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把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分解到各有关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一是2010年共利用在线监控平台召开各类视频会议26次,特别是以视频形式召开的2010年全区环境保护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比上年减少会议费用7.8万元。二是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全年因公出国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9.08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购置公务用车均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由驻厅纪检组牵头对厅机关和10个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和自查,所属全部公务用车均采用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2010年环保厅本级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141.9万元。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关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制度,经费比上年明显下降。同时,在厅机关的日常工作中坚持节电、节油、节水,机关行政运行费用比上年降低了3.48万元。 (五)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核心,扎实推进环保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2010年是我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相关改革推进年”,环保厅大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责任机制、督察落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厅直属单位分别召开了贯彻落实动员大会,组织了专题学习讨论,制定了相关落实措施和办法,惩防体系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10年4月,厅纪检组组织监督处、污控处、辐射处、监察总队、监测中心站的有关人员到河北省环保厅,全面学习了解环保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为我厅开展好这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乌海市、赤峰市、阿拉善盟环保局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抓好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环保具体工作相结合,以反腐倡廉统领和指导环保工作,以环保工作推动反腐倡廉的落实。 (六)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的根本任务是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生活在良好的环境中。“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质量有了质的提高,无论是空气还是水体,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牧区,环境质量发生了根本性改善,特别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历史上大气污染较重城市和松花江、海滦河等流域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一是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确保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通过实施电厂脱硫设施改造,采取空气联防联治,加大汽车尾气治理,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减少原煤散烧、清洁能源替代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的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特别是在西部污染较重的“小三角”地区实施区域联防联控,通过联合执法、制定统一的环保标准,有效解决区域环境污染问题。通过上述举措,全区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西部督查中心和乌海市环保局对部分问题突出的火电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单位,实施了直接派驻环保工作人员制度,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开展煤质分析检查,有效地遏制了高硫煤的使用。通过增加监察频次,强化执法力度,提高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在全区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管,切实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去年集中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专项检查,取缔了饮用水源地排污口11个。通过上述措施有效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喝上干净的水。 三是强化重金属和固废污染防治,确保群众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由于我区矿产资源丰富,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点多面广,被国家列为14个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治省区之一,对此,环保厅组织编制了全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基础情况调查,将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专项检查,列为近两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共对61家存在问题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我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足20%,造成固体废物大量堆放,形成众多的尾矿库,带来了巨大的环境风险隐患的实际,切实加大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力度,在通辽和包头建设了东、西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特别是包头危废中心经过种种挫折,5月20日将正式试运行。前天,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亲自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工业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废专项调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协同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对危废、固废产生量较大的30多家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提出整治意见。 四是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2010年以农村牧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形成了一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镇。组织开展了土壤环境调查和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动态变化情况。对全区各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优化,总数从2007年的202个调整至目前185个。 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十一五”以来,全区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3万人次,检查企业7.2万家次,立案1719起,挂牌督办190件,实施行政处罚4496起,现已结案1574起,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特别是针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和“越级审批”问题,与自治区纪委共同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实施了分类处理。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信访工作,自治区专门设立了“12369”环保举报中心,共办理群众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约1.5万件,办结率达95%以上,使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了很好维护。同时,大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妥善处置一般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在高考期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重点整治了一些考生反映较大的噪声源点,确保了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环保厅机关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并确定了办公室作为接受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具体协调相关处室办理申请事宜;新成立了信息中心挂靠在在线监控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更新、网页维护等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群众评议制等十几项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事项。环保厅机关组织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和敏感事项都列入公开范围。三是改进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了门户网站建设,在突出位置设置了环保政务公开专栏,对于重要工作信息以公告的形式进行滚动通知。专门设置了公众留言栏目,方便社会各界咨询提议。我厅门户网站获得2010年度自治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一名。此外,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减排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四是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环保事务。在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政务工作上,均实行专家咨询会、听证会、可行性论证会。进一步畅通了公众参与的渠道,并将公众意见纳入审查中。 (八)规范服务行为,主动为公众、企业做好服务 为强化机关的服务意识,环保厅机关对行政审批、行政受理和信访投诉做出具体时间规定,完不成的必须告知原因。在环保厅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了“厅长信箱”,对来信内容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另外,厅机关还制定了总量审核流程、清洁生产审核流程、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流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等制度。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制定出台了《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管理规定(试行)》和《上市环保核查公示制度(试行)》,全年共完成对16家公司的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涉及电力、冶金、化工、制药等行业。一年来,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机关运行规则,切实杜绝了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受到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好评。 (九)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大力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三级评议、议下评上、覆盖行业”和“自查自纠、内外结合”的评议原则和方法,接受社会监督。2010年,驻厅纪检组通过向企业管理人员发送问卷调查、向服务对象直接发函等手段,广泛征求了企业人员对环保系统政风行风情况的意见,共计发放政风行风评议调查问卷表412份。全区12个盟市的企业都踊跃参与,大部分都用“特快专递”寄回。共反馈396 份,经统计汇总,满意率达96%。积极参与全区“行风热线”节目,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参加41次“行风热线”节目,宣传环保政策、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针对有些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2010年环保厅参加5次“行风热线”,接到“行风热线”栏目转来的环境举报案件7件,已全部办结。同时,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意识。在全区连续三年实施了“群众环境意识教育项目”,组织开展了环保培训、播放环保电影电视片、征文比赛、发放环保购物袋等活动。通过广泛的环保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环保工作,对有效监督环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环保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包头市环保局实行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制度,要求必须亮证执法,杜绝无证人员、临时工及合同工执法,同时还建立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实现了对持证执法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2010年年底,包头市环保局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发的“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呼伦贝尔市环保局聘请了由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组成的12人环保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强化对环保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全区各盟市环保局在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的排名均有显著提高。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提高,权力加大,资金增多,面临的廉政风险也越来越突出。胡锦涛、温家宝、李克强、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都曾作出过重要批示,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环保领域渎职侵权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前不久,环保部通报的吴波、王磐璞案件,是环境保护部组建以来发生的司局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系统内外产生了极坏影响。这几方面都凸显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严峻性,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结合我区环保工作实际,2011年全区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央和环保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建议》,科学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对推动“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牢牢把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决按照《建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着力在围绕环保中心、服务工作大局、提供坚强保障方面取得新成效,同时要积极谋划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十二五”工作思路,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环保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胡锦涛和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均强调要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特别强调要认真治理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方面的突出问题。这充分说明我们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要把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与解决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互为补充,共同推进。认真总结连续几年开展这两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要着力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保审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符合各项环保规定;去年自治区对环保工程领域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了清理整治,结合自治区和各盟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前几年发生的问题给予了统一处理,“一揽子”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但各地近期又出现了新的“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项目,对于此类现象我们要采取综合措施,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下一步,环保厅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首先,要继续督促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进行整改,解决遗留问题。对不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和顶风违纪的,将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其次,要采取强制手段让地方政府对违法企业主动给予制裁。将对环境违法现象严重、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逾期不完成整改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去向、处理方式难以保证的地区,实行阶段限批;对规划环评工作没有达到要求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基地、重点行业实行缓批。以强硬的手段真正触动漠视环评法的地方负责人。另外,“十二五”期间的减排余地比“十一五”小了很多,完成任务的难度更加艰巨,各地若不采取特殊的办法是完不成“十二五”的减排任务的。各盟市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上马。国家现在煤炭的使用量逐年增大,今后有可能靠进口,所以各地要严格限制以煤炭为原料的产业。 二是围绕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全区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目前,重金属污染事件在全国仍呈高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2010年相继发生了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9起血铅事件。同时其他金属污染事件也时有发生。四川内江、福建上杭、河南济源、江苏盐城、广东清远等地爆发的一系列重金属污染事件令全国震惊。 重金属污染具有潜伏性、累积性、高危性等特点,风险隐患会长期存在,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甚至影响下一代。我区作为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大区,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点多面广,被国家列为14个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治省区之一,2010年,环保部给我区下拨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950万,重金属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150余万,这充分说明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承受的压力十分巨大。因此,今年我们要把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来抓,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结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继续深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突出问题,加大铅酸蓄电池行业企业检查力度,对于新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要从严、从重、从快整治。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是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继续开展各项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对收送上述证、券、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社会招投标和招标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要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勤政廉政教育,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确保环保各项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全区环保部门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在自觉践行上下功夫,切实熟知、牢记、遵守《廉政准则》各项禁止性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行动上做表率,不仅要管住自己、做到廉洁从政,而且还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和指导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打牢思想道德基础、做到廉洁从政。要经常对照《廉政准则》找差距,抓整改,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 二是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环保部门形象的高度,把推动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做好抓实。要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监督和督查工作,严肃查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围绕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重点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化政务公开,秉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形式。 三是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今年,我们将在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进一步推进新时期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清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点要高,切入点要准,着力点要实,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们要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新突破,在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还没推开这项工作的盟市环保局要尽早启动,既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推进具有环保特色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作出新贡献。 三、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环保部门及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廉政建设也要负起责任。要强化问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结合起来,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加大监督制度的创新力度 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逐步完善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全区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三)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办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继续突出办案重点、拓宽案源渠道。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排查隐藏在环境事件背后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侵犯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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