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须知
  • 欢迎您使用“领导信箱”,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投诉能得到及时受理。
  • 1 .受理范围
  • 以下内容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 2 )对省环保厅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申诉及请求; ( 3 )对环境违法、环境污染事件、行为的举报、投诉; ( 4 )对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应急事项的报告等。涉及以下内容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 ( 1 )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 2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3 )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4 )无实际内容的、商业广告及恶意信息。
  • 2 .填写说明
  • ( 1 )投诉的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有虚假,诽谤,攻击他人的内容和言论。否则,您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 2 )要写清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请求及理由,特别是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详细地址,以便我们查处。 ( 3 )请准确填写您的姓名、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等,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环保厅将维护您的合法权利。(4)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投诉办理为属地办理。环保厅接到您的投诉将转交所属地环保局进行核查和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如您对当地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又异议,可向环保厅再投诉,环保厅将对您的投诉进行复核,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
  • 3 .办理时限
  •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投诉案件办结时限为2个月,个别情况办结时限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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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件标题:以人为本,解决民生问题
  • 信件内容:尊敬的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您好! 我们是通辽市科区君宁家园十二号楼居民,我们知道你工作很忙,但民生问题,是转变作风,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重要工作。只有把民生的要求,具体落实到工作中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向你们反应的问题是在我们十二号楼下,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开了一个烧烤店(地址:和平路君宁家园北侧),这个烧烤店没有名,一般白天不开,晚上5点以后才开,我们已向本地环保部门反映多次过,但始终不见效果,没有办法只好向你反映情况,希望领导给解决。这个烧烤店每天烟雾腾腾,乌烟瘴气,污染周边环境,油烟气味相当呛人,住在楼上的所有居民根本都不敢开窗换气,关键是在营业时相当吵闹,真是无法过日子。烧烤气味致癌,严重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此烧烤店开办时未经过十二号楼全体居民的签字同意。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现在国家提倡低碳经济,绿色环保,向这样的没有任何手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现象应立即关停!否则,不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与健康,而且也影响通辽的美好形象。希望环保厅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人民相信你们,谢谢了!十二号楼全体居民。  (:2012-04-05 11:35)
  • 厅长回复:来信反映情况科尔沁环保局已经向科尔沁区工商局发送了转办函,建议工商部门责令其关闭或转办经营项目。目前,科尔沁工商局正在办理。(2012-05-04 11:16)
  • 信件标题:通辽市奈曼旗兴柏药业污染投诉
  • 信件内容:自治区环境厅: 我们是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的居民,现为我镇兴柏药业污染一事向贵局投诉: 奈曼旗兴柏药业是一家生产玉米淀粉及土霉素碱等产品的化工企业,该企业自2007年6月投产以来,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废水亦不经过处理排放到地表,对镇内空气与水源形成严的污染。周围10公里范围内的居民每天都能嗅到恶臭的空气(臭水沟或侧所的味道),又由于其排污口(位于厂区内的空地)距自来水地下水源只有1公里,且因沙质地表极易渗透,城镇饮用水也面临着污染的威胁。 2010年我旗某单位曾向国家环保总局投诉过其污染一事,总局派人调查并做出过整改意见,该厂也增加了排污处理设施,但在总局离开后,有关设施因运行成本高被废弃不用,废气、废水依旧直接排放。 实际上居民的报怨一直未停止过,只是其旗内关系复杂,恐危及人身安全,故多年来一直忍气吞声罢了。这次投诉我们不敢用署真实姓名也是这个原因,望予以理解。 我们恳请贵局尽快通过电子邮件予以答复,并尽早做出处理。如果我们短时间内见不到答复和处理的话,我们也只能通过下述办法解决问题了,希望见谅: 一、 投诉到国家其它或更高级党政有关部门。 二、 将事实及证据发布到有关网站、微博及论坛。 三、 责成有关新闻单位曝光。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居民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我们的电子邮箱: 附;兴柏药业有关污染照片  (:2011-12-25 08:59)
  • 厅长回复:来信反映情况通辽市环境监察支队、奈曼旗环保局已处理,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具体情况详询当地环保部门。(2012-02-22 14:50)
  • 信件标题:咨询二氧化硫排放收费的标准
  • 信件内容:厅长您好,我想咨询在自治区二氧化硫排放收费的标准是按照国家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中0.6元进行统一收费的吗?自治区有自行的收费管理规定吗?谢谢厅长能够给予回复  (:2012-02-07 16:59)
  • 厅长回复: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调整我区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自[2008]1543号)中第二项第一款:排污费征收标准,“从2008年7月10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调整为每公斤0.95元;从2009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26元。”(2012-02-07 15:53)
  • 信件标题:二连浩特市国检c区旁泡沫厂排放有害气体,工厂噪音扰民
  • 信件内容:二连浩特市国检c区旁泡沫板厂排放有害气体,毒害小区居民身体,工厂噪音扰民,休息都成了问题!2011年快过去了,可我们小区的居民还听不到厂子搬迁的消息,也没有相关部门的处理,厂子还照样生产,照样毒害着我们的孩子,请厅长为老百姓做主!期待!!!!!!!!!!!!!!!!!!!! (:2011-11-24 10:36)
  • 厅长回复:来信反映情况,二连浩特市环保局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详询当地环保部门。(2011-11-25 10:15)
  • 信件标题:泡沫厂何时才会迁走
  • 信件内容:我们上千户二连浩特国检C区的住户居民,什么时候能等到泡沫厂的搬迁,现在市环保局也没给答复,半辈子攒的钱就买一件房,卖又卖不了。我们真诚的盼望厅长大人能给我们上千户居民解决这一难题。早日见到光明!希望厅长能予以重视。谢谢 (:2011-11-17 10:44)
  • 厅长回复:来信反映情况,二连浩特市环保局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详询当地环保部门。(2011-11-18 10:10)